合同上写着:
本人,XXX兔子,自愿加入‘狮子庄园奋斗者计划’。本人深刻理解,庄园的繁荣就是我个人的繁荣。为实现‘兔生价值’,本人自愿放弃休息时间,自愿接受‘绩效胡萝卜’制度(即3根基础胡萝卜+2根浮动胡萝卜)。
兔A当场就懵了。
它想起来了,刚进庄园的时候,狮子的管家——一只狼,确实让它们在一片树叶上按过爪印。当时狼说,就是个‘入职登记’,谁不按,谁就走兔。
当时几百只兔子排着队,谁敢不按?谁又会去仔细看上面那些密密麻麻的字?
狐狸律师对着大象法官侃侃而谈:法官大人,您看,这是‘自愿’签署的协议。‘奋斗’,是这些兔子高尚的追求。我们庄园,只是为它们的追求,提供了一个平台。这完全符合‘合同自由’原则。这是‘森林合同法’所保护的。
大象法官听得直点头,最后,一敲槌子:狮子庄园行为,符合法律。兔子们的诉求,予以驳回。
兔A和它的伙伴们,输得一败涂地。
它们没要回自己的胡萝卜,还因为诬告,被狮子开除了。
从此,再也没有兔子敢反抗。”
童丹无声咂了咂嘴。
看看。
事实和证据,是一回事吗?
不。
彻头彻尾的两码事。
甚至可能互相对立,截然相反。
“……所以,如果光靠丽城那家人的力量,不可能讨回公道,因为他们和兔子一样,只有事实,而狮子,有能力制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童丹接话道。
晴格格看似什么都没有回答,其实什么都回答了。
事实,是没有意义的,兔子的头上的汗,眼里的泪,身体的痛苦,还有心里流的血,在森林法庭上,一文不值。
论分量,还比不上一张签了字的树叶。
狮子,只需要用一份精心设计的合同,就可以轻松并且合理的把兔子所有的血泪合法化。
它可以把兔子的被逼无奈,解释成自愿选择。
可以把兔子的被剥削,解释成奋斗精神。
它用森林法典,给兔子量身定做了一副枷锁。然后在兔子告到森林法院的时候,深明大义的告诉兔子,是兔子自己,亲手把枷锁的钥匙交给了它。
“你为什么要把自己代入兔子。”
方晴看出了姐妹的情绪变化,笑着宽慰:“你又不是兔子。”
童丹撇嘴,“少来。我可没资格当狮子。”
“那你起码也是狼吧。”
“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