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适的视线在上面停留了不足两秒,便若无其事地移开。
但在他心里,一个围绕着这盏吊灯的计划,已经彻底成型。
……
这天深夜,他在厕所,拿出几样不起眼的东西。
一个从百货公司买来的机械闹钟,几节干电池,还有一小截从台灯灯泡里拆下来的钨丝。
他熟练地拆开闹钟,将电池、闹铃的金属触点、以及那截纤细的钨丝,用几根细铜线串联起来,构成一个简单却致命的电路。
整个过程,他的手没有一丝一毫的颤抖。
做完这一切,他又将闹钟重新组装回去,从外表看,这依然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闹钟。
只有陈适知道,当指针走到预定时间,闹铃响起,闭合的触点会让电流瞬间通过钨丝。
届时,这根细丝会变得像烙铁一样,红得发亮。
……
酒会当晚。
距离正式开始还有三个小时,和平饭店的会客厅外已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衣着华丽的男男女女端着酒杯,穿梭在人群之中,空气里弥漫着雪茄、香水和金钱混合在一起的,一种令人作呕的甜腻气息。
陈适也位列其中。
“武田君!哎呀,真是你!听说你在魔都的生意,现在做得是风生水起啊!”一个挺着啤酒肚的胖子端着酒杯挤了过来,脸上堆满了笑,“我姓王,搞粮食的。以后您有门路,可千万要提携提携老弟我啊!”
“武田商社”在哈城本就有些名气,而他去到魔都做出的生意颇大,自然成了在场众人追捧的焦点。
“王老板客气了。”陈适皮笑肉不笑地与他碰了碰杯。
寒暄,恭维,试探……
陈适游刃有余地应付着这些丑陋的嘴脸,他脸上的笑容恰到好处,既显得亲近,又保持着一丝属于“帝国上等人”的疏离。
一切看起来都风平浪静,除了周围多了些站岗的宪兵,这似乎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上流酒会。
距离酒会开始,还剩两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