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在证人席,阳光斜斜切过他半边脸颊,睫毛在眼下投出浅浅阴影。
“因为她拿到的,不是证据。”他声音很轻,“是青梧会设好的局。那份‘违法证据包’里,所有银行流水、聊天记录、转账截图,都是伪造的。目的,是引她向上举报,再以‘诬告陷害’反咬一口。她一旦提交,第二天就会被立案侦查,所有名誉、前途、乃至人身安全,都将彻底清零。”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我脸上,像落下一枚温柔的雪:
“我不能让她跳进那个坑。所以……我替她跳了。”
“那你为什么不解释?”
“解释?”他忽然笑了,那笑里竟有几分少年般的坦荡,“沈昭,你忘了我是做什么的吗?我是青梧会的财务总监。我最擅长的,就是把真话,写成假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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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场寂静。
法官敲槌:“证人林砚,你的证言,本庭予以采信。”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大学时,苏棠带我去校门口买糖炒栗子。她剥开一颗,热气氤氲中对我说:“昭昭,最狠的刑罚,不是判你死刑。是让你活着,替所有死去的人,记住真相。”
而林砚,替苏棠记了三年。
替我,记了二十七天。
判决书下来那天,下着小雪。
周慕白无期,郑珩死缓,程砚清二十年。青梧会骨干成员,尽数落网。
而林砚,因“重大立功表现”及“主动供述未掌握罪行”,获刑三年,缓刑五年。
宣判后,他在法院后巷等我。
雪花落在他肩头,很快融化。他递给我一个牛皮纸袋。
“是什么?”我问。
“苏棠的遗物。”他说,“她托我保管的。说如果她出事,就交给你。”
我双手接过,指尖冰凉。
袋子里,是一本皮质笔记本,封皮磨损严重。翻开第一页,是苏棠清秀字迹:
【致昭昭:
若你看到这页,请相信——
林砚不是凶手。
他是我见过,最接近光的人。
P。S。银杏叶标本,在第三十七页。】
我翻到第三十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