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舟啊,你跟了我五年,比亲儿子还贴心。当年苏晚晴那事,你处理得很干净。就是那枚扣子,刻得太深,容易露馅……”
接着,是林砚舟的回应,声音温和,甚至带着笑意:
“周队放心。扣子我早换了。新的,刻的是您女儿的名字。”
“哈哈哈,好!这才是我林兄弟!”
“不过……周队,有件事我一直没明白。当年‘海鸥号’上,您明明可以一枪崩了我灭口,为什么留我活口?”
(长久沉默。雨声淅沥。)
“因为……”周振国的声音忽然低下去,像毒蛇吐信,“你长得,太像我弟弟了。他死在2003年缉毒行动里。而你,是唯一一个,敢直视我眼睛,却不眨眼的人。”
我握着手机,指节发白。
音频继续。周振国开始交代“梧桐社”全部架构,境外接应人,资金洗白路径,甚至提到当年“白鹭案”主犯的真正死因——不是心梗,是周振国亲手注射的氯化钾。
最后三十秒,是林砚舟的声音,平静得令人心碎:
“周队,您知道吗?苏晚晴临死前,给我发了最后一条微信。不是求救,是一张照片——她站在‘栖迟’咖啡馆门口,背后玻璃映着您走进写字楼的倒影。她配的文字是:‘陈检察官说,真相不怕被看见。’
您说,她看见的,真是您吗?
还是……另一个,更早就在您身体里扎根的怪物?”
录音结束。
我抬头,防空洞顶部一盏应急灯滋滋闪烁,光晕摇晃,像一只将熄未熄的眼睛。
——
七天后,周振国在家中“突发脑溢血”,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尸检报告:大面积脑干出血,符合高血压性脑血管破裂特征。
没人质疑。
因为就在他死亡前六小时,市监委正式对其立案调查;就在他死亡前两小时,最高检批准逮捕令已签发;就在他咽气后十分钟,我站在市中院刑庭,当庭宣读《起诉书》——被告栏,赫然印着“周振国(已死亡)”五个黑体字。
法律不能审判死者。但可以宣告罪行。
我念完最后一句:“综上,被告人周振国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实施故意杀人、走私、洗钱等犯罪活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法槌落下时,旁听席一片死寂。
只有苏晓阳,安静地哭着,把一张泛黄的照片按在胸口——那是苏晚晴拍的,梧桐湾老街黄昏。糖炒栗子摊的热气氤氲,修鞋匠的手布满裂口,而“栖迟”咖啡馆的玻璃橱窗里,映着两个并肩而立的身影:一个穿藏青风衣,一个穿灰羊绒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