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此时还有点庆幸那个工厂给他发了两套衣服,虽然有点旧,也很单薄就是了。
穿戴好换的衣服,林千时将那把手枪也一并带上了。
他不打算藏匿在住所,而是准备用塑料袋把它和沾血的衣服包裹了在外面找个地方先埋了。
住所这边流浪汉太多,小偷小摸的屡见不鲜,他的柜子被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只是里面除了一套旧工服没有其它东西,所以才没有被盗窃而已。
如果放了手枪,早上走,下午就看不到了。
到了外面,林千时刻意避开了昨夜那条小巷,就当事情不存在,没发生过。
然后他将塑料袋和衣服包裹的手枪一起带到了一处荒地,这里是废弃的大楼附近,少有人来。
就算有人走这边,估计也是随便找个荒地方便。
确保一路上没有被发现也没有人关注,他才把塑料袋找了个地方用泥土掩埋掉。
为了确保没有野狗什么的来找,他还撒了一泡尿上去。
至于说监控什么的,这地方是没有那种东西的。
如果这都还被找出来了,他也认了。
不过找到枪也不意味着能找到他。
他在这里是纯黑户,根本没有身份的那种。
别人除非挨个验指纹,不然也锁定不到他身上。
走了二十多分钟,林千时抵达了这里的黑工厂。
一个做硒鼓的垃圾工厂。
也就是打印机内部负责成像的核心部件,可以理解为底片,加上一个粉盒,构成打印的关键。
林千时能在这里工作,是一个本地的鼹鼠帮忙介绍的。
他初来乍到,饿了一天,无处可去,漫无目的走在街上的时候被对方叫住,说愿意介绍工作和居住地给他。
林千时当时也没得选,所以就来了。
工作虽然累又脏,但好歹有一口饭吃。
当然,不用想都知道,那只鼹鼠肯定抽成很高。
顺带一提,他穿越后是自带一个语言包的,能听懂本地人的语言,也可以和他们交流,似乎他本身就具备这个语言技能。
进入工厂,直奔工位,此时这里已经有人工作了起来。
他们不是流水线,每天每个人有固定的工作目标,干完就可以领钱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