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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亲亲脖子(第1页)

黄金橡树庄园,仪式第三天。

他们就像生活在庄园的两个幽灵,一点信息都不暴露。

庄园依旧像一片废墟,无人在意,已然废弃七年。远远望去,没有灯光炊烟,也无活人痕迹。

除非有人专程上山、翻过庄园石墙,把耳朵贴到墙上,不然也听不见地下室里蒸汽动力声响。

“生命的摇篮”有规律地起伏收缩。

源质胚胎在其中游动生长,比之前大了四分之一,几条纤细的金色纹路爬上表面,时隐时现。

高登把玩一支精美的制式左轮手枪。

枪身是乌蓝色,胡桃木握把刻着防滑纹路。

【手枪“公牛型”。不附赠枪法。】

他把枪口转向窗外,幻想自己命中草地上的一朵小花。

在他想象中,花茎折断,花瓣凌空飞散,密教徒见识到这惊世一枪,立刻放弃渔王。

但没有射击,枪声会飞。

这把枪的意义主要还是防身,遇到湿脚人的时候可以把他们赶走。

……不对。

高登心头一动。

神之一线能够在50米范围内自由移动,它足够精巧,很有力气,能把薇拉绑住。

既然如此,为什么枪一定要握在手里?

他抬起手指,细线飞出,绕上枪支握把,握住扳机,将它提起,悬浮到空中。

它在空中旋转跳跃,上下左右。

现在它就是个会飞到别人脑袋后面的火力点,出现在敌人不方便防备的位置,从不讲武德的角度射击。

“浮游枪。”高登端详片刻,郑重宣布。

走廊上响起微不可查的脚步声。

薇拉看到枪会飞,手已按上剑柄。

“……?”

“这是我的。”高登让枪飞回来。

“外面安全。”她松开手。

他们的戒备意识拉满。

薇拉每隔三个小时就会检查一遍庄园。

高登把骨质残留放在桌上,每隔一段时间用识弦判断龙蜥魔的位置,至今它一直稳稳指向伦德尼姆城。

他还会不时用黑刺李手杖敲击地面,观察地下情况。密教徒里说不定有土木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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