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就打死吧。
沈春华站起来,走到窗边。
院子里那两盆茶花开得正艳,红艳艳的,像一团火。
她站了一会儿,转身走回沙发,又拿起那杯凉茶,喝了一口。
……
下午。
门铃响了。
保姆去开门,李修贤走进来,手里拎着一个牛皮纸档案袋。
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夹克,头发花白,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起来像个大学教授。
“坐吧。”沈春华指了指对面的沙发。
李修贤坐下,把档案袋放在茶几上,没推过去:“这个林向东,有点邪门。”
沈春华的手停在半空,疑惑地问:“什么意思?”
李修贤把档案袋打开,抽出一摞材料,但没有递过去,就放在自己面前:“你看他起家的经历。2008年高考完,还在食品厂打工。一个月以后,辞职,带着几个朋友开始卖鞋,赚了第一桶金。”
沈春华靠在沙发上,不以为然地说:“这有什么奇怪的?创一代,哪个不是这么起来的?”
沈春华见过太多创一代,都是靠倒卖发家。
李修贤摇摇头:“不一样。他从卖鞋转到开超市,只用了一个月。后来开超市,三百万启动资金,全是借的。当时他才十八岁。”
他顿了顿,看着沈春华,“而且,他父母都是普通工人。”
沈春华的眉头慢慢皱起来。
普通工人的孩子,十八岁,敢借三百万开超市。
这不是见识的问题,是魄力。
可这种魄力,不该出现在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身上。
更何况,一个普通的孩子,谁敢借他300万?
李修贤继续说:“超市开起来以后,生意很好。但超市里卖的东西,有一部分是走私货。”
沈春华的眼睛亮了一下。
走私。
这是个把柄。
李修贤看着她,嘴角微微动了一下,然后叹气道:“他不是走私的主家,只是代理人。他那个超市,负责销售,负责走账。牵扯的人不少。南江省有,京城也有。”
沈春华的脸色变了。
她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