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晓晓同志总算找到了自己和顾幻饮食上的共同点。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想要赢得男人的心,就得先征服他的胃?
这句话,她觉得应该适用任何年龄阶层的男人。
既然如此,不露一手,说不过去了。
温晓晓最喜欢吃的菜是红烧肉。
而她最拿手的菜,也是红烧肉。
以前逢年过节,妈妈总会做给她和爸爸吃,后来跟着爷爷奶奶住,奶奶逢年过节,也会做给她吃。
妈妈和奶奶手艺,从口味上来说,并无差别。
都是她熟悉且喜欢的味道。
所以,这道菜对温晓晓而言,不仅仅是单纯喜欢这么简单。
它代表着妈妈的味道,更是家的味道。
红烧肉里,有父母之爱,有家庭温暖,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她格外钟爱红烧肉的原因。
而现在,她也想把这份爱,传递给自己的孩子们。
酒店套房里是有厨房的,最开始,她打算在套房的厨房做。
可惜套房里的小厨房过于干净,只有灶台和微波炉,其它什么也没有。
对了,连把像样的刀也没有。
而去超市的时候,温晓晓光盯着五花肉鸡蛋土豆,忘买其他。
她看着空空如也的厨房,扭头对路初尘说:“儿子,完了,没有刀。”
路初尘:“……?”
虽说巧妇难解无米之炊。
但是!
巧妇也难解无炊之米啊!
\(Δ’)/这可咋整?
路初尘当即说:“无妨,我刚刚跟酒店厨房打了招呼,一会儿备好菜,带您去那边做。”
温晓晓眼神一亮,惊喜又感激地说:“你简直就是我的哆啦A梦!”
已经听惯妈妈奇奇怪怪话的路初尘,闻言,莞尔。
以前,他出差住在酒店套房,除了办公,就是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