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什么时候出去的?”潘宏财好奇道。
女人回道:“天不亮就走了呢。”
潘宏财回头望向一提到陆痴便兴高采烈的女人。
“天不亮就出去的话,到现在恐怕有四五个时辰了,按理说早该回来了才对,有没有可能,陆大哥去别的地方了?”
女人当即便摇头道:“不会的,他哪怕要出去也要知会我一声,之所以迟迟没有回来,是因为。。。”
说到这,女人脸上的笑容消失,被浓郁的惆怅所取代。
“是因为他不想早早回家,通常会在小镇西边的蕊仙河畔坐上一段时间。”
说完。
女人起身擦了擦手。
“这位叔叔,马上就要到吃晚饭的时间了,你别着急走,我这就去做饭。”
不晓得是不是害怕被外人看见自己的异常,女人逃也似的跑进了伙房里。
一个男人忙完以后不回家,跑到河边去吹风。
其实原因不难猜,无非就是他不爱家里面守着的那个女人而已。
这也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毕竟天底下名存实亡的夫妻比比皆是。
潘宏财不知道什么叫怜悯,也不可能同一个刚认识的女人共情。
他只觉着那个叫陆痴的家伙,是一个家庭并不和谐的失败男人罢了。
于是,他再次用手指拨动算盘珠子,只想赶紧看见那个人,并把他杀掉。
终于。
他如愿以偿。
就在他百无聊赖随意瞥了一眼巷子口后。
他第一次见到了那个叫陆痴的男人。
男人扛着个犁地的锄头,穿着粗布麻衫。
光看打扮绝对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泥腿子。
然而男人那棱角分明的五官,以及完全没有因为阳光暴晒而变得粗糙的皮肤,又告诉潘宏财,此人绝对不是干庄稼活的料。
在这之前,潘宏财没有见过陆痴,但他知道缓缓朝自己走来的男人,一定就是陆痴。
因为潘宏财惊讶的发现,自己的心脏竟然开始快速跳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