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的决定一。
让休赛期关于的谩骂声……铺天盖地。
可随着时间推进,一个让人困惑的问题也被挖掘出来。
“国王”为什么能被交易?
勒布朗作为03年的状元秀,与骑士签下一份“2+2”的四年固定合同。
后2年是球队选项。
下赛季是勒布朗新秀合同最后一年,他的交易否决权在骑士手里。
勒布朗虽然不如苏北,一直被苏北压着。
但也实打实,超越皮尔斯等人,成为“现役第二小前锋”。
他一定是骑士队非卖品。
即便勒布朗不想留在骑士,想要去一支更强争冠球队。
只要骑士管理层不松口,勒布朗就没办法。
再看丹吉尔伯特在公开信中对勒布朗的谴责和谩骂,他显然不希望勒布朗离开。
那,交易怎么发生的?!
事实上。
在勒布朗刚进入联盟时,他和他的团队就与骑士队签下一份“3+1”的新秀合同。
最后一年球员选项。
这不合规。
NBA不允许这样。
一般球员也不会这样,那意味着最后一年成为受限制的自由球员,会有巨大不确定性。
但勒布朗是特殊的。
他相信自己。
他和他的团队也十分聪明,商业能力满分。
从勒布朗进入联盟开始,就为他的未来……抢占先机。
骑士不太愿意,但也没辙。
“天选之子”足够优秀,优秀到让他们做出一部分妥协。
由于不合规。
这份“3+1”的补充合同协议,只能私下进行,但具有法律效应。
现在勒布朗跳出。
骑士明面上,具有一票否决权,实际上……他们不敢干预。
强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