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顿斯塔那个废旧城市待了几天,来到人多的地方,才真正感觉到了生命力的存在。
这是一座活着的城市。
每一个居住在这里,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是证明这座城市还活着的证据。
不过,看到那些各式各样的人走过这里。
也会有些平淡的孤独感。
但又不想融入进去。
一辆橙黄色的面包车开了过来,那车感觉都就像是刚去洗过一样,车上还打了蜡。
在正午的阳光下。
橙黄色的车漆都在闪闪发亮。
看起来很新鲜,色彩鲜艳。
面包车开了过来,停在了皮卡车旁边,一个穿着皮夹克的男人从车上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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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莫二三十岁,应该不到三十岁。
脸上留着短短的络腮胡,带着墨镜,头发向后梳着,一副硬派穿搭的气势。
张庆拿起手机拍了张照片。
然后给那位倒爷发了过去。
“这是你吗?”
张庆看着手机屏幕,外面的那个人也注意到了这里,摘下墨镜,张庆也把车窗放下来了。
“周总介绍的?”
那人先开口问道。
“那就没错,哥们叫什么?”张庆推开车门,从车上下来,熊初二也跟着下来了。
只不过,熊初二看着这人骚包的穿搭,很是不屑,主要是他穿的有些普通。
没办法跟那家伙比一下。
要不然,他能硬派到把衣服脱了,让那有健身底子的八块腹肌鼓起来看看。
“我姓沙,你叫我老沙就行了。”
“我姓张!”
张庆下了车朝后车厢走去,刚说了两句,老沙就笑嘻嘻的抱拳喊着:“张爷!”
“这辈分混了吧?”
张庆笑着摆手:“老张,小张都行。”
“那可以叫我一声熊爷了,我辈分大,担得起。”熊初二在旁边抱着胳膊说道。
“哟,熊爷,吉祥啊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