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警察的脸。
那是地狱门口站的阎王。
他腿一软,裤子湿了。
从来没见过这种人——
没证据,先动手。
没流程,直接上刑。
这不是警察……这他妈是披着警服的疯子!
但他怕了。
真怕了。
铁证摆在眼前,他撑不住了。
全招了。
十年前,他从美国读完博士回来,进了可达大学当教授。
长得帅,会说话,穿着西装一副人模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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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们一个个往上贴,说他是“人生导师”“学术大神”。
他一开始真当是两厢情愿。
可玩多了,味儿就淡了。
不够刺激。
他开始追求极致——
越痛,越爽。
两年前,玩“窒息游戏”失手,把一女孩儿活活闷死了。
他没害怕。
他浑身发抖,不是因为害怕。
是因为——太爽了!
像第一次吃巧克力的婴儿,像久旱逢甘霖的沙漠。
原来杀人,才是他真想要的东西。
从此,他不追女生了。
太慢,太麻烦,容易出事。
他改用迷药。
药粉一撒,人晕了,任他摆布。
两年,九个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