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飞去撞向赢勾。
他抬手屈臂,骨刃相对。
噗呲。
飞来的男人,瞬间被刺穿,挂在了赢勾手肘之上。
从他腰腹间冲出还未收回的狰狞鬼首,张口一吐,吐出肉芽依附的白骨一具,还沾染着粘稠唾液。
赢勾问他:“我是无名之辈?”
此时的男人其实很想说,这不是我说的啊,这是他说的。
但这一连串的重击打在身上,造成的伤势,早已令他丧失了语言能力,嘴唇蠕动,鲜血流落,却是没有半点声音。
赢勾手肘发力,猛的一挑。
肘部锋利的骨刃,瞬间划开了男人的身体,直至从天灵盖中贯穿而出。
啪叽。
尸体落在了地上,造型像极了少切一刀的开花肠。
赢勾笑的无语,看向陆鼎:“呵呵。。。。。我是无名之辈???我是无名之辈!!?”
随即双指并剑指,一指那落地开花肠和骨架:“是你们这样的蝼蚁,猴子!!不配知道我的名字才对!!!”
要不是陆鼎说,别造成太大破坏,导致赔钱太多的话。
赢勾绝对狂轰滥炸,祖坟都给这些狗东西打烂。
他还成无名之辈了?
着实是给赢勾气的不轻。
这是南部,这他妈以后是他的地盘,他要是不扬名,以后南部的人怎么看他,他怎么统一南部!?
怎么跟陆鼎顶峰相见。
陆鼎声名远扬,凶威赫赫,到他就是无名之辈,居然会被这种猴子骑脸,在他面前大放厥词。
妈的!
杀!!
全他妈杀了!!!
看着赢勾被气的胸膛不停起伏,也就是展停舟不在这,要是他在这,肯定恍然大悟,怪不得之后会被人围攻至死,你这气性也太大了。
陆鼎开口说着:“欲成大树,不与草争,弄死就算了,没必要去细想,野狗的犬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