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亨利,老哥叫什么名字?”林千时说道。
“格雷厄姆·费舍尔,谢谢你的酒。”格雷厄姆对林千时举了举酒杯,一饮而尽,随后道:“年轻人,我看你也不是缺钱的人,别在这里待着了,这里没有你向往的冒险和荣誉,只有一群捡垃圾吃的老鼠苍蝇,为了一口吃互相咬断了腿,啃缺了牙。。。。。”
说完,格雷厄姆便转身离开。
林千时耸了耸肩,对这个大型野外刷怪点也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
变相的淘金点。
但这里是真的有“黄金”,不过也是真的危险。
。。。。。。。
次日,林千时拿到了他的那把斩马刀。
重量是154kg,刀背很宽感觉差不多有两指了,长有两米三,可以拆解开,分成刀身和刀柄,刀身一段,刀柄两段,全部放在一个武器箱子里面的话,也就相当于一个吉他箱而已。
整体而言,很适合劈砍。
林千时握在手里,感觉还是有点轻,但这也不一定是坏事,长时间的使用,太重了对体力消耗也大。
这个重量从节省体力的方面来看,其实也还不错。
林千时当即用它进行了一番测试。
砍猪肉就不用说了,一下子就切割开了。
然后是一块一米见方的青石,一刀下去,直接分成两半,林千时没有感觉到半点迟滞。
砍钢块也是如此轻松,十厘米厚的钢块,一下子就切开了。
林千时自己的肉身想要做到这种事情,没有这么容易。
他稍微用了点力在刀柄上捏了捏,实心刀柄很坚韧,用到了七分力也没能留下指纹印记。
这种特殊合金的密度和坚韧度相当夸张,不枉费林千时花了大价钱定制。
有了这把刀,林千时感觉打没有刀的自己,能做到碾压。
徒手和持械之间,的确有巨大的鸿沟。
毕竟人类的这双手,从诞生之初就是为了拿工具的。
赤手空拳的格斗,那是不得已而为之。
林千时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付尾款吧。”
-----------------
亚历克斯山防线。
林千时全副武装抵达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