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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发现麋鹿(第2页)

十月,芦苇林还没有完全枯萎,还是绿油油一大片。

各种水草映在水面上,随着涟漪扭曲扩散。

边上时不时的能看到一些水鸟扑腾着翅膀起飞。

程小东坐在船头陷入沉思。

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应该要去六港子那边。

正准备说什么之时,王强指着一片芦苇林中间。

“麋鹿!”

“东哥,弓在船上吗?”

几人同时看了过去。

只见一头肥硕的麋鹿正在芦苇林里慢悠悠的吃草。

这是一种很容易让人印象为小的动物。

但实际麋鹿非常大,成年麋鹿甚至比一般大队水牛还要壮实。

眼前的这头麋鹿鹿角非常大,肩高最少达到了一米四左右,在芦苇林里慢悠悠的吃着东西。

整个看上去威风凛凛。

程小东赶紧去船棚里找他的那把复合弓。

不过很可惜,并没有找到,应该是放在了家里。

王强说:“要不,我们四个人去抓下?”

江大山赶紧打断:“你特么疯了,这玩意儿力气不会比牛小,二哥芦苇林不是山林。”

“水洼地太多,好不好一个不留神就踩水里起不来,不能追。”

江大山还是听懂芦苇林。

知道芦苇林实际要比山里危险的多。

王强看的一阵惋惜:“狗日的,这么好的机会!”

在他们这边,鹿肉价格远远要比野猪肉贵的多,甚至是几倍的价格!

因为麋鹿的数量比野猪要少很多。

而且抓捕的难度要大的多,所以浑身上下都要比野猪价值高好多倍。

王强看的肉疼。

程小东说:“别冒险,赚钱是重要,但要是为了赚钱把自己命丢在这里,实在不值当。”

“走吧,我们回头好好商量一下。”

“如果捕鱼没我们的位置,我们倒不如瞄准芦苇林里的野鸡野鸭,还有黑老鸹这些东西。”

“别忘记了,这玩意儿要是每天收获大的话,甚至比鱼还要赚钱。”

肖志正是被打开了思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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